第十屆桃園全國春聯書法比賽徵件簡章

一、宗    旨:為宏揚漢字書法藝術,鼓勵書法研習風氣,配合新春節慶,特舉辦本項比賽。
二、指導單位:桃園市政府、桃園市議會
三、主辦單位:桃園市政府文化局
四、協辦單位:中原大學、中華民國書學會、中華民國書法教育學會、桃園市書法學會、桃園市書法教育學會、台灣女書法家學會、中華書道學會、中國書法學會、中華弘道書學會、中國標準草書學會、台灣書法學會
五、參賽資格:不限國籍,凡喜愛書法藝術者均可報名參加。
六、比賽分組:
(一)國小中低年級組
(二)國小高年級組
(三)國中組
(四)高中職組(含五專前三年)
(五)大專組(年齡30歲以下,含研究所、大學、二專、三專及五專後兩年之在學學生)
(六)社會組
(七)長青組(年滿六十五歲以上)
(八)新住民組(中國籍請報名其他組別)
七、比賽程序:
(一)初選:各組參賽者,先提供自選作品乙件(參閱參賽須知,作品形式不符者不予參               賽),由評審委員依據參賽件數比例及作品水準,選出入選者參加現場決賽。
(二)決賽:入選決賽者請於105年1月23日(週六)於中原大學體育館現場書寫。
(三)決賽評審:由主辦單位召開決賽評審會議,就決賽現場書寫之作品進行評審。
八、初選收件:
(一)自104年11月9日(週一)至11月30日(週一)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二)收件地點:請郵寄或專人送交至「33053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21號 /桃園市政府文化局視覺藝術科」收,信封請註明「第十屆桃園全國春聯書法比賽」作品。
(三)聯絡洽詢:(03)3322592轉8541,yichun@mail.tyccc.gov.tw,桃園市政府文化局視覺藝術科 陳小姐。
(四)桃園市政府文化局網站http://www.tyccc.gov.tw/,徵件簡章公告於「下載專區」,比賽
         結果、活動訊息公告於「最新消息、新聞稿」。
九、各項工作進度表:


工作項目

時間

備註

簡章發布

104年10月

公布於本局網站,紙本簡章於各縣市文化
局免費索取

初選收件

104年11月9日(週一)至
11月30日(週一)

參賽者以郵寄、或親送至主辦單位

初選評審

104年12月23日(週三)

預定於桃園市政府文化局舉行

初選成績公佈

104年12月30日(週三)

將以專函(含決賽資訊)通知,並公佈於桃園市政府文化局網站【最新消息】

決賽日期

105年1月23日(週六)
9時-9時30分報到
10時正式比賽

地點:中原大學體育館
(桃園市中壢區中北路200號)

決賽評審

決賽完畢隨即評審

地點:中原大學體育館

推廣活動

同決賽日
12時30分至13時30分

現場舉辦「漢字之美書法推廣活動」

頒獎典禮

同決賽日14時

地點:中原大學體育館

得獎公佈

同決賽日14時
頒獎典禮現場公佈

現場公佈得獎名單,並發佈訊息於桃園市
政府文化局網站

十、參賽須知:
(一)初選:

(二)決賽:

(三)參與本比賽者,視同同意並願意完全遵守本參賽簡章之規定,如有不符簡章規定,視同放棄。
十一、評審:初選及決賽評審,均由主辦單位遴聘書法名家擔任評審委員。
十二、相關比賽未盡事宜,依籌備委員會決議辦理。
十三、獎勵辦法:


組    別

特   優

優    選

佳 作

國    小
中低年級組

三人
獎金6,000元

十五人
獎金1,000元

若干名

國    小
高年級組

三人
獎金6,000元

十五人
獎金1,000元

若干名

國 中 組

三人
獎金7,000元

十五人
獎金2,000元

若干名

高 中 組

三人
獎金8,000元

五人
獎金2,000元

若干名

大 專 組

三人
獎金12,000元

五人
獎金2,000元

若干名

新住民組

三人
獎金7,000元

十五人
獎金2,000元

若干名

組    別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優    選

佳 作

社 會 組

一人
獎金50,000元

一人
獎金30,000元

一人 
獎金20,000元

十五人
獎金4,000元

若干名

長 青 組

一人
獎金20,000元

一人
獎金10,000元

一人 
獎金6,000元

五人
獎金2,000元

若干名

                     (佳作以上得獎者另頒發獎狀乙紙)
                      (請用可牢固黏貼之方式,勿以釘書機固定)
【報名表】-----------------------------------------------------------------------------------------------------------------

(請使用本表格格式填寫,勿以其他紙張自行填寫,
本表可自行剪下或放大,請黏貼於作品背面右上角。)
                   第十屆桃園全國春聯書法比賽報名表


參加組別

□國小中低 □國小高   □國中組  □高中組
□大專組   □社會組   □長青組  □新住民組

編號:

(由本局填寫)

姓    名

 

生    日
 (民國/月/日)

 

性    別

 

身分證字號
(外籍人士請
填護照號碼)

 

國   籍

 

法定監護人
(未成年者必填)

 

就讀學校
(服務單位)

 

就讀班級
(無者免填)

 

郵遞區號

 

通訊地址

 

聯絡電話

(日)                (夜)              (行動電話)

電子信箱

 

得獎經歷
(書法類為主)

 

  • 本人參加「第十屆桃園全國春聯書法比賽」,願完全遵守參賽簡章之規定,如有不符簡

章規定,視同放棄。參賽人:                       (務必簽名)
                   中華民國  104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