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國際萬聖變裝派對」比賽辦法

一. 指導單位:桃園縣議會、桃園縣政府

二. 主辦單位:桃園縣政府工商發展局

三. 承辦單位:艾瑪思創意有限公司

四. 報名資格:對萬聖節變裝有興趣之一般民眾或寵物皆可參加。

(一)個人或團體皆可參賽,且未與任何經紀公司簽署合約者。

(二)每名參賽者及團隊僅限報名一組別,重複報名者將取消團隊參賽資格,參賽資格如有造假、不符,得取消參賽資格及獎金。

(三)報名表請至桃園MIT、中壢火車站前商圈官方網站下載或至桃園縣政府工商發展局工商輔導科索取。

五. 報名日期:103年9月10日至103年10月17日17時止(以網路報名時間或郵戳為準)。

六. 報名方式:以網路或郵寄方式繳交「報名表」及「演出之音樂檔案/光碟」。

(一)網路報名:將填妥之報名表及相關資料寄至service@imsidea.com.tw 艾瑪思創意有限公司「萬聖變裝活動小組」收。

(二)郵寄報名:將填妥之報名表及相關資料郵寄至320桃園縣中壢市成章二街534號 艾瑪思創意有限公司「萬聖變裝活動小組」收。

七. 比賽日期:103年10月25日(星期六)14時

(一)12:30~13:00 報到(集合地點:中壢火車站)

(二)13:00~14:00 遊行踩街

(三)14:00~18:00 參賽隊伍依序上台表演(最多不超過3分鐘),由專業評審擔任比賽評分,評審成績加總後平均,以平均分數計算(平均分數取到小數點第2位)

(四)本次比賽採公開評分,賽後立即公佈得獎名單,並於活動結束後3日內同步公布於桃園MIT及活動官方網站。

(五)主辦單位保留獎勵方式及比賽規則最後決定權。

八. 比賽地點:中壢市永興街活動廣場

九. 比賽內容及評分標準:

(一)比賽分組及比賽內容:

l 【群魔搞鬼組】年滿15歲者,並準備三分鐘以內之表演

l 【小小魔王組】未滿15歲者,並準備三分鐘以內之表演

(二)評分標準:造型創意50%、才藝表演40%、寵物造型10%

(若無搭配寵物造型變裝,則造型創意佔60%)

十. 獎勵方式/每隊:

l 群魔搞鬼組

【冠軍】1隊,新台幣5萬元及獎牌1式

【亞軍】1隊,新台幣3萬元及獎牌1式

【季軍】1隊,新台幣2萬元及獎牌1式

【萬聖潛力獎】1隊,新台幣5仟元及獎狀1張

*潛力獎由五位評審投票,選出一組最具潛力之隊伍(該隊伍不與冠、亞、季軍重複)

l 小小魔王組

【冠軍】1隊,新台幣3萬元及獎牌1式

【亞軍】1隊,新台幣2萬元及獎牌1式

【季軍】1隊,新台幣1萬元及獎牌1式

【萬聖潛力獎】1隊,新台幣5仟元及獎狀1張

*潛力獎由五位評審投票,選出一組最具潛力之隊伍(該隊伍不與冠、亞、季軍重複)

十一. 注意事項:

  1. 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規定,得獎獎品或獎金金額達新台幣20,000元以上,得獎者必須依規定扣繳10%中獎所得稅額,始得領獎;中獎人如為外籍人士(即在中華民國境內居住未達183天之本國人及外國人)依規定扣繳獎金20%稅率。
  2. 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獎項金額若超過新台幣1,000元,獎項所得應列入個人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故得獎人需依規定填寫並繳交相關收據方可領獎。若不願意配合,則視為自動棄權,不具得獎資格。
  3. 參賽隊伍報到時須檢附身分相關文件報到(身分證、健保卡、駕照均可),得獎隊伍如有冒名頂替上場遭人檢舉並查證屬實,主辦單位得取消得獎資格,追回獎金獎品,若造成主辦單位損害,得獎隊伍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4. 參賽者未準時於報到時間進行報到程序者,將視同棄權。
  5. 參賽者需配合競賽前之踩街活動,未配合者視同棄權。
  6. 參賽者請自備合法CD格式音樂1片(最多不超過三分鐘),勿使用MP3、wma檔或是無法以CD播放器使用之電腦格式音樂。請於報名時繳交表演音樂CD或音樂電子檔。
  7. 參加比賽所需之音樂選曲不得使用不法音樂,如遭檢舉涉及相關著作財產權、智慧財產權等相關法律時,主辦單位得要求參賽者提出相關證明,並由參賽隊伍自負相關法律責任。